一、每年編列慈善捐贈預算,經查核公益單位其慈善公益服務事項符合本公司期望目標時,列入補助提撥對象,以善盡社會公民義務與回饋社會。
二、為幫助弱勢族群,本公司於113年度捐贈予衛服部嘉義醫院100萬元,用於社會服務暨救助基金。
三、113年4月3日花蓮發生重大地震,捐款花蓮縣政府協助救災。
四、為照顧失依、失親、家庭失功能的青少年和兒童,本公司透過捐款博幼基金會,礦工兒子教育基金會,讓廣大社會的弱勢家庭孩子們都能夠得到必要的協助。
113年度捐贈明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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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別單位:新台幣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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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捐贈對象 |
捐贈金額 |
分配比率 |
1 |
衛生福利部 嘉義醫院(社會服務暨救助基金) |
1,000,000 |
43.48% |
2 |
花蓮縣政府(花蓮0403大地震救災捐贈) |
1,000,000 |
43.48% |
3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自閉症基金會 |
100,000 |
4.35% |
4 |
財團法人礦工兒子教育基金會 |
100,000 |
4.35% |
5 |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亞東劇團藝術協會 |
50,000 |
2.17% |
6 |
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 |
50,000 |
2.17% |
總計 |
2,300,000 |
100.00% |
五、本公司致力於持續消減有害物質滿足顧客與法規要求,並基於世界各國之環境保護法令的要求,訂定本公司所有綠色產品之有害物質管理規範,且規定供應商需配合的事項,以共同促進遵守環境保護法令,維護地球環境與減輕對生態系統的影響。
(1)環境管理物質
參照國際法規「RoHS2.0、EUREACH、ChinaRoHS、CaliforniaProposition65、SONYSS-00259」等規定及其他客戶規範之環境管理物質,這些存在於直接材料、包裝材料、產品、製程、製程附屬材料或有可能進入到產品的有害物質,必須管控產品是否含有、含有量、使用部位、用途等。
(2)禁用物質
禁用物質指在零件或部品的製造過程中,不管是有意添加或是天然存在禁止使用的物質。這些物質最低濃度限值及測試方法被規範在相關的法律規範內。所有禁用物質都不允許有意添加使用,即使添加後的含量不得超過規範限值。
(3)綠色產品
現有無鹵素產品皆符合法規及客戶對產品之規範要求。
(4)通過ISO9001品質系統及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認證,對品質管理、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社會責任等均有完整規範,符合主管機關的查核標準及滿足社會大眾對企業回饋社會的期待。
(5)衝突礦產政策
善盡社會責任、尊重人權,並持續關注衝突礦產議題,致力詳實調查供應鏈,以確保金(Au)、鉭(Ta)、錫(Sn)、鎢(W)並非來自武裝衝突、非法採礦與低劣工作環境中採礦而來的金屬;清楚地向供應商傳達並致力要求供應商禁止使用上述之衝突礦產,透過負責任的採購行為共同負起企業社會與環境責任。
(6)預防污染和節約資源
透過實踐減少或杜絕排放污染物,節約自然資源的耗費。
(7)固體廢棄物
系統性的措施來識別、管理、減少和負責任地棄置或回收固體廢物
(8)廢氣排放
營運過程中產生廢氣排放,進行監察、控制和處理。
(9)水資源管理
尋求機會節約用水,控制污染渠道,進行監察、控制和處理。
(10)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
改善能源利用效率和減少能源消耗及溫室氣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