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2019-03-2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零八年股東常會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3/22 發言時間  17:50:04
發言人  張玲妮 發言人職稱  會計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426789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零八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08/03/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8/06/12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1號1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百零七年度營業報告書。
(2)一百零七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一百零七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百零七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案。
(2)一百零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5)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04/14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06/12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
(二)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
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工建路368號12樓)。
(三)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一百零八年四月二日起至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五日止。
受理處所:尼克森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工建路368號
12樓﹞。凡有意提案或提名之股東務請於一百零八年四月十五日下午四時前親自或
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以掛號函件﹞且敘明聯絡人姓名及連絡方式,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或提名函件』字樣,以利董事會回覆審查結果。
(四)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
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
務代理部洽詢補發,洽詢電話(02)27186425。另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已
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壹仟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
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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