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11/23 | 發言時間 | 14:30:29 |
發言人 | 林訓民 | 發言人職稱 | 特別助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6426789 |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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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款 | 第 17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11/23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11/23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0/01/08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康寧街169巷21號1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選任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12/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1/0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不適用):不適用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216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監察人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監察人 應選名額。 受理股東提名期間及處所: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自109年12月1日起至109年12月10日 17時00分前送(寄)達尼克森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新北市汐止區工建路368號12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