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2017-02-21
107年02月21日經濟日報報導澄清說明
發言人: 李光世
發言人職稱: 行政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6426789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07/02/21
1.事實發生日:107/02/21
2.公司名稱:尼克森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金氧半場效電晶體(MOSFET)今年上游材料仍然供給不足,...尼克森 去年12月在上游原材料再一波漲價下,單月出現虧損。尼克森去年全年每股純益 約在1.56元,是2009年以來最佳表現。」
7.發生緣由: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去年12月在上游原材料漲價下,單月出現虧損以及 去年全年每股純益約在1.56元,係屬媒體及法人推估。本公司並未發布相關訊息,亦未 公告財務預測。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應櫃買中心提醒發布重訊澄清媒體報導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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